2018年 10月 30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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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规范环境监管执法力度

环境问题整改严禁“一刀切”

    本报讯(张平述 记者 苏东华)绵阳市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下发《关于严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一刀切”的通知》,对工程施工类、生活服务业、养殖类、工业园区及工业企业、采石采砂采矿类、“散乱污”企业、城市管理类等7类环境问题,坚决杜绝“一刀切”“一律关停”“先停后治”等现象。

    《通知》指出,各地各部门要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体责任,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分管领域工作的调查研究和监督管理,科学施策、坚决整改,严禁通过“发通知、打招呼”等临时性“一刀切”关停方式,坚决反对“一刀切”粗暴管控措施,应付问题整改和督察检查。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法,加强政策配套,强化工作统筹,既要保证整改效果也要避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要给基层整改工作留足时间,禁止层层加码,不得擅自减少整改时限。要依托媒体,加强宣传报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要加大对环保“一刀切”问题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问责,决不姑息。

    涉及这7大环保领域

    工程施工类

    对于依法依规取得施工许可的各类建筑、道路、市政等工程项目,不得采取集中停工措施;对于其中没有达到环境保护要求的,应当针对具体环境问题开展整治,确需停工整治的,需依法实施。对于非法工程建设项目,以及环境保护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依法依规查处到位、整治到位。

    工业园区及工业企业

    对工业园区及合法企业,不得简单要求停工停产;对其中达不到环保要求的工业园区及其企业,要实施“一园一策”和“一厂一策”,并根据具体环境问题采取整改措施,不得不分青红皂白一律采取停产整治。企业正常停产检修工作,应由企业自行安排,不得要求企业集中停产检修。

    养殖业类

    蓄禽和水产养殖行业环境整治既要加大工作力度,又要把握工作节奏。对于具有合法手续并符合环保要求的,不得采取关停整治措施;对因禁养区调整而未及时清理退出的,要制定工作方案,加强政策衔接,按时序推进,避免短期突击关停,在清理退出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养殖户的经济损失;对于没有任何手续,且环境污染突出的小型养殖企业或养殖户,要做细工作,在合理时限内整治到位。

    生活服务业

    对人民群众环境信访反映的问题,经查实后依法处理,一事一办;需要对相关行业进行专项整治的,应加强政策配套,制定整改方案,有序推进工作。对于具有合法手续的餐饮、洗涤、修理等生活服务业,不得要求集中停产停业;确实存在突出环境污染问题的,应“一家一策”实施整治。对没有合法手续,且环境污染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应当按照环境保护和市场监管有关规定,依法依规查处到位。

    采石采砂采矿类

    对具有合法手续且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采石采砂采矿企业,不得采取集中停产整治措施;对具有合法手续,但没有达到环境保护要求的企业,应当根据具体问题采取针对性整改措施;对没有合法手续,且达不到环境保护要求的,应当依法整治,需要停产关闭的,坚决停产关闭;对位于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地,或其他禁止采石采砂采矿区域的,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全部按期整改到位。

    “散乱污”企业

    对各类既无相关手续,又无污染治理设施的“小作坊”和“散乱污”企业,各地应推动综合整治,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同时,认真分析“小作坊”和“散乱污”企业数量、特点、分布等情况,既要大力整治,也要注重引导。

    城市管理类

    在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的信访问题中,对涉及违规建设、占道经营、路边烧烤、噪音污染、气味扰民、产城混杂等问题,要依靠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的提升和日常工作的到位,综合施策,做到“一事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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