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绵阳市人民政府审定的《2025年市本级统筹安置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工作方案》,现将2025年市本级统筹安置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安置对象范围
截至本公告发布,符合2025年绵阳城区(涪城区、游仙区、安州区、高新区<科技城直管区>、经开区、科技城新区、仙海区)安置条件且报名参加市本级统筹安置的安排工作退役士兵。
二、安置岗位计划
(一)事业单位岗位(14个)
5·12汶川特大地震纪念馆、绵阳市人防(民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绵阳市河湖保护中心、绵阳市军用饮食饮水供应站、绵阳南山中学、绵阳普明中学、绵阳开放大学、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绵阳市中心医院、绵阳市第一人民医院(绵阳四〇四医院)、绵阳市中医医院、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各1个,绵阳中学2个。
(二)市属国企岗位(24个)
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个、四川九洲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6个、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个、绵阳科技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个、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3个、绵阳市粮油集团有限公司1个、绵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个。
三、安置程序(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1日(9:00-12:00,13:00-17:00),7月2日(9:00-12:00)。
2.报名地点:安置地(区或园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3.注意事项:
(1)填报《2025年市本级统筹安置退役士兵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提交至安置地(区或园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2)报名市属国有企业安置的,需根据岗位描述提供相应材料,提交至安置地(区或园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每人可同时填报3个市属国有企业具体岗位。
(3)填报信息须真实、准确,因错报、瞒报或迟报影响安置的,责任自负。未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市本级统筹安置资格,由安置地(区或园区)进行安置。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初审和复审。初审由安置地(区或园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依据退役士兵个人人事档案等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复审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组织实施,其中报名市属国有企业安置的由具体接收单位进行审查。
(三)选岗事项公告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于2025年7月3日前通过官方网站(http://tyjrswj.my.gov.cn)和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以下内容:
1.优先选岗人员名单:服现役期间个人获得党、国家和军队授予勋章、荣誉称号直接进入选岗范围的安置对象。
2.排序选岗人员名单:优先选岗完成后,依据服现役表现量化评分从高到低顺序(评分相同的,依次按照军衔、服现役年限、奖励表彰、残疾等级和其他情形计分的顺序排序),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选岗范围的安置对象。
3.市属国有企业双向选择人员名单:经报名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进入市属国有企业岗位计划双向选择范围的安置对象。
4.选岗时间、地点等其他事项。(四)组织选岗
选岗工作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具体程序如下:
1.优先选岗。服现役期间个人获得党、国家和军队授予勋章、荣誉称号的,优先于其他安置对象在岗位计划中选岗。
2.排序选岗。优先选岗完成后,根据公布的事业单位岗位计划,排序选岗人员按服现役表现量化评分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选岗。选岗后,仍未确定安置对象的岗位计划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再次选岗。再次选岗仍未确定安置对象的岗位计划作废。
3.国企双向选岗。市属国有企业岗位按规定通过双向选择方式确定安置对象。
选岗结果确认后不得更改。未按规定时间、要求参加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市本级统筹安置资格,由安置地(区或园区)进行安置。
本公告由绵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同步在绵阳日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发布。
附件:1.2025年市属国有企业统筹安置退役士兵岗位计划
2.2025年市本级统筹安置退役士兵报名表
绵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