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绵阳市城乡居民自建房行为,确保城乡居民自建房质量和使用安全,我委对2023年9月出台的《绵阳市城乡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暂行规定》进行了修订,形成了《绵阳市城乡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单位或个人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一、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1639885358@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绵阳市城乡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信函邮递至绵阳市涪城区云泉南街2号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514室,邮编621000,并在信封上注明“绵阳市城乡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4日。
联系人:王建勋,联系电话:0816-2606280。
附件:绵阳市城乡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6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