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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婚姻登记新规便利“全国通办”

    5月10日,一对新人在南京市玄武湖公园内的结婚证造型布景处拍照留念。(新华社记者李博摄)

    □新华社记者房宁何问吴文诩

    10日,北京首个户外婚姻登记点在一处四合院风格的院落里正式启用。其地点在北京最繁华的前门大栅栏商圈,周围是照相馆和提供婚礼用品和服务的商店。

    当日,中国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正式施行,取消了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施行的结婚登记需要户口本的规定。北京市西城区民政局预见到新规施行后可能出现的登记热潮,新设立了这个别具特色的婚姻登记点。

    “以前结婚,一般情况下新人需要携户口本在户籍所在地办理登记,从今天起,结婚再也不需要户口本,可以全国各地‘通办’。”登记员卞智慧说,新人从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照片,到填表,再到登记员联网核验,全程需要约10分钟。

    西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服务中心是北京目前结婚登记量最大的登记点,与其新设的婚姻登记点位于同一商圈,步行距离约15分钟。在这个新的婚姻登记点附近,结婚主题的店铺鳞次栉比,喜庆的婚俗用品挂满墙,婚书等纪念品琳琅满目;婚纱摄影店内,中式嫁衣与西式白纱皆可供新人自选。

    中心主任李君研介绍,2024年,该中心结婚登记数达到近2万对。增设的登记点附近商户林立,婚礼主题气氛更好,能为新婚夫妻提供一站式服务。

    “这都是为优化、拓展政务服务所作的努力。”李君研说,此外西城区民政局还联合壮大“甜蜜西城幸福联盟”商家,绘制特色消费地图,让新人拥有一条专属“领证日”的City⁃walk甜蜜路线,提升新人办理登记时的幸福感与仪式感。

    据悉,5月10日北京市婚姻登记预约量约1700对,其中涉及全国通办业务约900对,较以往周末预约量有较大提升。

    除北京外,甘肃、辽宁等多地也推出配套措施,确保新规顺利落地,如甘肃完善线上线下婚姻预约服务,培训打造规范专业的婚姻服务队伍;辽宁实行婚姻登记全年无休工作制,并在公园、景点设置户外登记点、颁证点。

    沈阳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副处长阎岩介绍,5月22日,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计划在沈阳故宫举办国风集体婚礼,为传统婚俗注入时代内涵,目前正在招募52对新人。

    听到婚姻登记“全国通办”政策施行的消息,在辽宁省沈阳市工作的一对新人刘晴和姚文玖感到非常高兴。两人约好在今年的5月21日——中文谐音是“我爱你”的日子,在工作地点登记结婚。

    “我们两家都不是沈阳人,以前我们想在当地领证,路上比较耽误时间。现在在沈阳直接就能办,真的很便民。”刘晴说。

    北京工业大学教授、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常务理事郝海波表示,新规在推进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加强婚姻家庭辅导服务、简化婚姻登记证件手续、强化婚姻登记领域诚信建设等多个方面作了修改,不仅使婚姻登记工作更加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需求,也为未来婚姻家庭领域的治理提供了更加科学、人性化的制度保障。

    (新华社北京5月10日电)

    民政部有关负责人就婚姻登记“全国通办”政策答记者问

    □新华社记者朱高祥

    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自5月10日起施行,其中规定婚姻登记实现“全国通办”,进一步提高了婚姻登记的便利性。民政部近日印发修订后的《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并就“全国通办”政策等社会关心的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婚姻登记“全国通办”的具体受理范围是什么呢?

    答:双方均是内地居民的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和补领婚姻登记证件都属于全国通办的受理范围。一方是内地居民,另一方是外国人、港澳台居民或者华侨的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和补领婚姻登记证件也属于“全国通办”的受理范围,可以在任一有相关婚姻登记权限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问:婚姻登记“全国通办”之后,领结婚证不用户口簿了,确实方便很多,那当事人还需要提前准备哪些材料呢?

    答:婚姻登记“全国通办”以后,内地居民申请结婚登记,男女双方只需要出具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不再需要出具户口簿。对当事人来说,需要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精简了,办理婚姻登记更加便捷了。

    问:为保证当事人顺利办理婚姻登记,还有什么需要特别注意的吗?

    答:如果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以及身份信息与婚姻登记机关核查信息不一致的,应当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供证明材料。如声明婚姻状况为“离婚”的,应当提供法院生效司法文书、法院出具的离婚证明书或离婚证等材料;如声明婚姻状况为“丧偶”的,应当提供已故配偶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结婚证等材料;如身份信息与核查信息不一致的,应当提供相应材料予以证明。

    问:若办理婚姻登记的一方是内地居民,另一方是外国人、港澳台居民或者华侨,也能适用“全国通办”吗?

    答:可以适用。婚姻登记“全国通办”以后,一方是内地居民,另一方是外国人、港澳台居民或者华侨的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和补领婚姻登记证件可以在任意一个有办理相关婚姻登记权限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不再受到内地居民一方户籍地的限制。需要注意的是,一方为外国人,另一方为港澳台居民或者华侨的,或者双方均为港澳台居民或者华侨的,应到工作或生活所在地有相应办理婚姻登记权限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问:“全国通办”以后,离婚申请和离婚登记可在不同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吗?

    答:不可以。双方在申请离婚时,可以向任意一个有职权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环节和离婚申请必须是同一个婚姻登记机关。当事人在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时,需要到受理该离婚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问:当事人的结婚证丢了,需要补领结婚证,具体的方式和以前一样吗?

    答:提供婚姻登记档案的方式有一定的变化。申请补领结婚证,应当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供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和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纸质婚姻登记档案。若当事人未获取纸质档案,且婚姻登记机关可以通过异地调档获取当事人婚姻登记电子档案的,经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提供异地调取档案服务;若档案信息无法通过共享获取到,建议咨询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保管婚姻登记档案的部门,在取得婚姻登记档案证明材料后,再进行补领证件。

    问:双方当事人原来都是内地居民,在内地办理的结婚登记,现在居住在香港,身份也发生了变化。这种情况下应该在哪里补领结婚证呢?

    答:若一方由内地居民变为外国人、港澳台居民或者华侨,双方可以向任意一个具有办理相关婚姻登记权限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若一方变为外国人,另一方变为港澳台居民或者华侨的,或者双方均变为港澳台居民或者华侨的,需要到原结婚登记的机关、工作或生活所在地有相关办理婚姻登记权限的机关申请补领;若双方均变为外国人的,可以调取结婚登记档案,但不可补领结婚证。需要注意的是,身份变化的当事人除需出具办理补领婚姻登记证件的常规材料外,还需提供前后身份为同一人的证明或公证声明。关于该证明或公证声明的开具要求,可具体咨询具有相应办理权限的婚姻登记机关。

    (据新华社北京5月10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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