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4月 19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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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绵阳市防汛抗旱相关责任人公示名单

    为切实做好2025年防汛抗旱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有关法律规定,现将我市重点江河、水电站、闸坝、重点城市、大中型水库、重点堰塞湖等防汛抗旱责任人名单予以公示。防汛责任人因工作调整变更的,由后任自动接替,不再另行公告。其他各类江河、水库、城市、防汛抗旱、山洪灾害危险区等责任人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县(市、区)分级公示。各级防汛抗旱责任人应切实履职尽责,接受社会监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绵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5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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