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坟公告
根据绵阳市人才集团次支路网三期建设需要,对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全部土地进行征用。按照《四川省殡葬管理条例》,决定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坟墓(登记)迁移工作。次支网路三期红线范围:大龙村1、2、10、11、12、13组。现特通告以上红线范围内坟墓的坟主,自本通告之日起30日内,到大龙村村民委员会办公室办理迁坟补偿登记事宜。逾期,作无主坟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朱先生、刘先生
联系电话:13795769999、13568425738
绵阳市涪城区青义镇大龙村村民委员会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