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苏小鸿 刘洪川 绵报融媒记者 邓勇)“贵院发出的《司法建议书》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将进一步压实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进一步加大对电动车经营主体的监管执法力度,做好安全监管工作……”近日,安州区市场监管局向安州区法院作出回复。这背后,是法院延伸审判职能,深度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以高质量司法建议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真实写照。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以便捷、灵活的优势,逐步成为群众短途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随着骑行热度上升,电动自行车在骑行中发生交通事故概率也在急剧攀升。安州区法院在审理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关注到涉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案件占比高、伤亡人数增多的趋势,且事故发生后往往存在未购买保险、准驾不符、违反交通法规等问题,造成后续赔付困难、事故当事人矛盾激化等社会治理难题。
为准确把握涉电动车类车辆交通事故案件有关情况,安州区法院交通事故审理团队对该区近几年涉电动车自行车类道路交通事故审理情况、违规违法产生的原因等进行分析,就涉电动车类车辆驾驶和交通事故发生的可行性措施进行了研判。针对此类案件反映出的突出问题,安州区法院聚焦主责主业,及时向区市场监管局、区交警大队、保险公司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区市场监管局进一步加强销售监管、积极引导稳妥解决在用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强化法律宣传力度;建议区交警大队加大对超标电动车的路面查处力度、采用以管代罚的政策、加强宣传教育管理;建议保险公司组织销售人员培训、确保线上销售可回溯、严控保险购入条件等。
很快,三方均复函表示高度重视司法建议,及时组织人员对相关问题及建议认真研究落实,将尽快做好改进工作。
下一步,安州法院将持续践行和落实抓前端、治未病理念,不断加强与司法建议相关部门的良性互动,切实发挥司法建议“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诉源治理功能,用好司法建议“小切口”,做好社会源头治理“大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