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绵报融媒记者 谢艳)“被告人蒋庆树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日前,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21审判庭里座无虚席。庭审现场,审判长宣布了对蒋庆树的判决,气氛十分严肃。
这种庭审现场对于经常办案的法官来讲,再正常不过。然而,对于市住建系统的不少党员干部来讲,则显得非同寻常。这次审判的对象,就是他们曾经的同事——绵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原监督四科科长蒋庆树。
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为让党员干部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摒弃“看客”心理,宣判当日,市纪委监委组织150余名党员干部到庭旁听,其中,既有涉案单位市住建委班子成员及系统党员干部代表,还有相关行业领域重点岗位人员,宣判结束后,全体旁听人员还观看了该案专题警示教育片。
“作为蒋庆树10多年的同事,看见他走到今天,我深感痛心。我们质监部门确实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这更警示我们要严守纪律,不能以权谋私。”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胡进勇旁听完后表示要深刻汲取教训,时刻保持清正廉洁的职业操守。
身边案是最鲜活的教科书、最好的清醒剂。蒋庆树案发后,市纪委监委制作警示教育片,督促并指导市住建委党委召开“以案示警、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会议3次,通过警示教育、集体谈话动员、锁定重点人员谈话等多种方式,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接下来,我们将坚持把一体推进‘三不腐’理念贯穿案件查办全过程,做深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不断完善典型案件一案一剖析、一案一反思、一案一警示、一案一整改等制度,督促案发单位举一反三,补齐制度短板,堵塞机制漏洞,真正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