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2月 28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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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张明辞去绵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决定

(2023年2月27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张明的辞职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绵阳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张明辞去绵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报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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