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绵阳市第七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蒲雪刚等同志任职的决定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有关规定,政协绵阳市第七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
蒲雪刚同志任市政协副秘书长;张友刚同志任市政协副秘书长;
王健同志任市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
杨朝晖同志任市政协经济委员会主任;
王忠雪同志任市政协城乡建设和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向莉同志任市政协社会法制和台侨民宗委员会主任;
王岚同志任市政协委员工作和地方政协联络委员会主任;王评同志任市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副主任;苏颖同志任市政协农业农村委员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