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6月 30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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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州大事

    进行土地改革  

    1950年6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颁布后,根据该法规定和川西区党委的统一部署,中共绵阳地委在绵阳县塘汛乡开展土地改革试点。1950年11月25日,成立土改实验工作团,进行土改试点工作,至1951年2月5日结束。1951年3月,在总结塘汛乡土改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绵阳专区土地改革全面展开。

    为领导土改,绵阳专区各县先后成立土地改革委员会,地委抽调县、区干部1146人,农村干部1042人,爱国民主人士40人,财经班学员175人,同时,北京、成都、重庆也调来干部730人,共计3133人,分为绵阳、德阳两个土地改革工作团。土改采取分期分批、有步骤地进行,全区10个县的240个乡(镇)先后分四期进行。

    各地土地改革运动按照五个步骤进行:宣传政策,发动群众,培训骨干;划分农村阶级成分,明确阶级界限,贯彻阶级路线和政策;开展对地主的斗争,没收、征收土地和财产;查实田亩数量和产量,公平合理分配土地,填发土地所有证;总结工作,检查处理遗留问题,布置生产,建立健全乡村政权,订立爱国公约。至1952年5月,全区10个县的60个区、239个乡先后分四期进行土地改革,只有4个山地乡未进行土改。在土改中,共没收、征收地主、富农的土地298.38万亩,没收耕牛8343头,农具91.78万件,房屋86.67万间,家具209.98万件,全部分配给无地或少地的贫苦农民。

    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

    根据1950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和1951年2月中央人民政府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从1950年11月起,绵阳地区开展大规模的镇压反革命的群众运动。镇反运动打击的重点是那些顽固抗拒“清匪反霸,减租退押”而又负有血债、群众痛恨的恶霸、匪特,登记自新后又继续作恶的匪首、特务、反动党团骨干、反动会道门头子以及其他从事破坏活动的反革命分子。

    从1951年6月起,根据中央“谨慎收缩”方针,全区镇反运动转入清理积案,共清理积案8130件,并召开控诉会、公审会,大张旗鼓地进行公开处理。截至1951年9月,全区共管制反革命分子3654人。1951年10月至1952年10月,巩固镇反成果,深入开展镇反运动。1952年11月至1953年,夺取镇反运动全面胜利。同时,绵阳市境内共打击处理各种反动会道门道首5166人,自首登记3237人,近10万道徒群众声明退道。1953年下半年,镇反运动结束。

    开展“三反”“五反”运动

    1951年12月1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12月29日,绵阳地委根据中央和川西区党委的指示精神,作出《关于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初步意见的报告》。从1952年1月起,在绵阳专区党政机关内部开始进行“三反”运动。1952年1月6日,地委召开扩大会议,研究部署全区开展“三反”运动,并成立绵阳专区节约检查委员会,领导督促检查全区各机关、团体开展增产节约运动。随后,专区各县成立节约委员会和基层分会,陆续召开党员、团员大会,号召干部群众检举揭发有关贪污的人和事,并主动交待问题。“三反”运动是党在执政初期为保持共产党人和国家干部廉洁而进行的反腐败长期斗争的初战。

    根据中共中央1952年1月26日发出的《关于在城市中限期开展大规模的坚决彻底的“五反”斗争的指示》,绵阳专区各县结合“三反”运动,在城区工商界中开展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窃国家财产、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五反”运动。整个运动分交待政策、坦白检举、大会过关、巩固胜利四个阶段进行。至1952年7月底,全区“五反”运动基本结束,参加“五反”运动的工商户1.46万户,共查出违法金额310.2亿元(旧币),对违法人员进行了处理。通过开展“五反”运动,基本上清除了“五毒”现象,在工商业者中普遍进行了一次守法经营的教育,巩固了工人阶级和国营经济的领导地位。

    进行三大改造

    为贯彻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1953年,中共绵阳地委按照中共中央发布的《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在巩固提高全区49035个常年性、临时性互助组的基础上,有计划地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同年秋,经中共四川省委农村工作部批准,试办宋天发等5个农业生产合作社。1954年,农业生产合作社由试办进入大发展,到年底,全区共建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550个,入社农户52945户。1955年1月8日,地委提出《关于试办高级社的初步意见》,开始试办高级社。同年7月,在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指示推动下,全区迅速掀起农业合作化高潮。至1957年2月,全区共建立农业生产合作社10648个,入社农户730250户,占总农户的95.65%,基本实现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从1956年开始,个体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也掀起高潮。1956年底,绵阳专区基本完成对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全区15个县的城关和区乡集镇的手工业劳动者19559人,分别组建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组)1032个,基本完成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实现由个体手工业经济走向集体化道路的变革。

    绵阳行政区划三次重大调整

    1953年3月10日,四川省人民政府报经政务院批准,撤销广元专区(原为剑阁专区),将该区所辖广元、昭化、剑阁、青川、平武、北川、江油、旺苍8县划属绵阳专区,绵阳专区领辖18个县。同年7月4日,省政府发布命令,将绵阳专区所辖金堂、广汉、什邡3县划归温江专区,绵阳专区领辖15个县。

    1958年10月18日,经国务院批准,四川省人民政府撤销遂宁专区,其所辖遂宁、蓬溪、潼南、中江、三台、射洪、盐亭7县改隶绵阳专区,绵阳专区领辖21个县(1958年9月5日,撤销绵阳专区下辖江油、彰明两县,合并设立江彰县)。至此,绵阳成为全国最大的地级行政区。

    1983年8月18日,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省辖德阳市。原绵阳地区所辖德阳、绵竹、中江3县划归德阳市管辖。至此,绵阳地区辖14县1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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