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6月 10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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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在我心 文明伴我行

平武开展《绵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活动

    志愿者向群众讲解《绵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本报讯(邓薇薇 绵阳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任露潇 文/图)《绵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1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促进文明行为,提高广大群众对《条例》的知晓率,近日,平武县委宣传部组织团县委、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县文明办、县文联、县新闻中心的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者在报恩寺广场开展《条例》宣传活动。

    活动中,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者在现场向群众发放《条例》、《平武市民文明手册》读本和相关宣传资料,并通过宣传画册逐条进行讲解,普及条例知识,规范公共文明行为,鼓励群众养成良好习惯,自觉抵制、杜绝各类不文明行为。

    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册,提高了群众对《条例》的知晓率。通过此次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的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号召大家携手共建文明城市,做新时代文明市民。

    据悉,接下来,平武将继续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条例》,让文明行为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真正做到“条例在我心文明伴我行”,让文明新风入脑、入心、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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