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7月 29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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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量化 可操作 可考核

我市出台抓项目促投资19条硬措施

    本报讯(记者 黄小芹)近日,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抓项目促投资19条硬措施》(以下简称《硬措施》),从建立健全领导体系、完善强化责任体系、健全完善工作体系、优化督查考核体系四个方面,明确提出实行工作例会制度、完善重点项目推进机制、加强项目储备工作、严格落实外出招商制度等19条硬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抓项目促投资现场会精神和全市项目投资工作会精神,进一步梳理抓项目促投资的办法和措施,市发改委牵头起草了《硬措施》初稿,并征求各县(市、区)、园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及国有平台公司的意见,经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

    “与以往抓项目促投资方面的措施相比较,这次的措施有很大变化,所有内容将做到可量化、可操作、可考核,有助于把政策措施落地落细,落到实处。”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在建立健全领导体系方面,《硬措施》提出强化组织领导、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实行工作例会制度。不仅成立市项目投资促进委员会,统筹推进项目投资工作,负责全市项目储备、项目推进、对上争取、招商引资等工作的总体谋划、统筹协调、整体安排和督促落实,还将落实专门工作力量,负责项目政策信息的收集、汇总、研究,项目储备和对上争取的指导、培训、申报,项目推进和招商引资的统筹、督导、评估等工作,并每月召开工作例会专题研究全市项目投资工作。

    在明确职能职责上,责任更清晰。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对项目投资工作负主要责任,各级党政分管负责同志对项目投资工作负直接责任,行业部门对所属行业和领域的项目投资工作负牵头责任,并要求以上负责同志每月专题研究一次项目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市项目办)按月进行通报。

    同时,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委、市金融工作局等要素保障部门,也要对项目投资工作承担要素保障责任,结合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出台务实管用的要素保障政策措施,抓好政策的宣传培训、落地落实、终端见效。

    有“硬核”的措施,就有硬性的指标。在健全完善工作体系方面,《硬措施》对重点项目推进、项目储备、年度投资项目准备、项目前期工作、对上争取、外出招商、招商项目落地建设、项目拉练比拼等方面进行具体规定。同时,对各级党政负责同志对上争取和外出招商也提出了次数要求。

    “在优化督查考核体系方面,《硬措施》提出强化专项督查、建立完善约谈制度、完善项目投资工作考核体系、加大考核结果运用。”该负责人表示,将加大项目投资工作考核权重,统筹考核项目储备、项目推进、对上争取和招商引资工作情况,并对各项工作考核进行了责任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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