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3月 23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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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家庭和睦 营造良好风尚

我市出台文明家庭评选办法

    本报讯(记者 郭若雪)创建文明家庭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是营造良好社会风气的重要支撑。为规范全市文明家庭创建工作,促进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健康发展,近日,市文明委印发《绵阳市文明家庭评选办法》,明确相关事项。

    《办法》中规定,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在市文明委领导下,由市文明办牵头,各县(市、区)、园区、科学城办事处文明委,市文明委相关成员单位共同开展。参评家庭主要成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长期居住、生活、工作在绵阳境内。

    根据《办法》,文明家庭评选标准有爱国守法、遵德守礼、平等和谐、敬业诚信、家教良好、家风淳朴、绿色节俭、热心公益等方面。

    其中,绿色节俭包括,积极宣传和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坚持绿色出行,采用绿色家装,使用绿色产品。做到文明餐饮,传播健康理念。生活量入为出、适度消费,婚丧嫁娶操办从俭、不铺张奢华。热心公益包括:积极参加慈善捐助、义务劳动、无偿献血、社区服务等公益活动。积极参加邻里守望、扶贫济困、生态环保、养老助残、法律援助、文化体育等各类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热情关心特殊困难人员,参加结对帮扶等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

    市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通过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促进家庭和睦,促进亲人相亲相爱,促进下一代健康成长,促进老人老有所养,使千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推动全市公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

    《办法》明确提出分类分级推荐标准,市直有关部门从获得以下荣誉的家庭优中选优,向市文明办直接推荐:市妇联、工会等群团组织负责推荐市级五好家庭或最美家庭;市级党政机关负责推荐全市性荣誉个人的优秀家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公安局、绵阳军分区政治部负责推荐军烈属、公安英烈家庭、荣誉军人、好军嫂、好警嫂等优秀家庭。

    据了解,市级文明家庭创建周期为三年,与市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评选同步开展,实行动态管理。“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家庭幸福则社会祥和,家庭文明则社会文明。“市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希望通过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让全市广大家庭以先进为榜样,自觉弘扬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节约、绿色环保、邻里互助的社会新风尚,大力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绿色的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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