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9月 12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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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值守“政风行风热线”——

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月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500元

    本报讯(记者 冯淋淋)近日,市民政局值守“政风行风热线”,就市民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答复。

    市民:低保申请的条件和程序是怎样的?

    市民政局工作人员: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申请低保。

    申请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程序:户主或受委托村(居)委会向乡镇(街道办)申请-乡镇(街道办)核实-首次张榜公示-民政部门审批-二次张榜公示-发放低保金的程序。申请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按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市民:我住在一个农村养老院,我想问敬老院的生活费是怎么算的?

    市民政局工作人员:目前,全市特困供养对象执行的供养标准为:城市特困人员分散和集中供养月基本生活标准分别为不低于500元和600元;农村特困人员分散和集中供养月基本生活标准分别为不低于400元和500元。

    根据您的情况,农村敬老院(集中供养)执行的标准是不低于500元。特困供养金不等于生活费,五保对象还包括吃、穿、住、医、葬等各方面,并不是说这500元是您的生活费。如果您有疑问,可以通过院务管理委员会核实开支明细,或者通过上级民政机关对账务往来进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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