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谢艳)记者日前从市纪委监委获悉,为不断提高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党的各项政策举措落到实处,近年来,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查处民生领域腐败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现将近年来查处的一批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安州区秀水镇双泉村党支部原书记武仁辉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2013年2月6日,时任秀水镇双泉村党支部书记武仁辉冒用土地双挂钩复垦项目工程承包人熊某某签名,从村集体账户中支取7万元用于支付挂钩复垦项目工程款,并将该支付凭证入村集体账。武仁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禹龙社区党员袁建春违规享受租房政策的问题。2014年1月至2016年12月,袁建春在实际收入超过廉租房申报条件的前提下,通过编造虚假资料的方式,违规享受廉租房实物配租政策长达3年。袁建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涪城区石塘镇蟠龙村第七村民小组组长刘兴洪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问题。2002年至2018年5月期间,刘兴洪利用担任蟠龙村七组组长的职务便利,接受他人迁移户口及划分宅基地的请托,采取假结婚、假收养、办假出生证等违法手段,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36.21万元。刘兴洪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江油市三合敬老院原院长赖永模违规套取国家救济资金的问题。2013年至2016年,江油市三合敬老院集中供养五保人员先后有5人去世,赖永模明知五保老人死亡应停止申报相关费用,但仍继续以已去世5人的名义套取五保户特困救助补贴资金45300元后入敬老院账户,用于五保户的生活补贴。审计发现后,所套取的国家救济资金已退回财政。赖永模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平武县虎牙藏族乡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办主任张力文、上游村文书王芳伪造项目“一事一议”资料问题。2016年至2017年,张力文、王芳在虎牙藏族乡2016年度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中,伪造了项目“一事一议”相关资料,用于项目报账。张力文、王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三台县进都乡芭蕉村村主任蒋本荣违规领取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的问题。2015年11月,蒋本荣在不符合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政策规定的情况下申报了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并于2016年12月领取“农村C级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补助资金”7500元。2018年2月,蒋本荣将领取的补助资金7500元退回镇财政所。蒋本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盐亭县原农办党组书记、主任廖仕虎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2015年1月26日,廖仕虎召开党组会提议并决定将本应由村民委员会或村民代表组织自行收取、管理的集资款交由农办存入私人账户代管代支;其作为农办原主要领导,对代管代支的农民集资款监管不力,导致农办原报账员王某某在2015年5月至2016年2月之间,擅自挪用公款49万元给个人使用。廖仕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游仙区云凤镇龙包村村委会原主任王文兴、原会计王林、11社原社长文德忠违规发包集体资源的问题。2017年1月14日,在未召开任何会议的情况下,文德忠在龙包村村民严锐提供的合同上签字,并加盖社集体公章,该合同载明无偿延长严锐所承包塘堰的承包期20年,王文兴、王林当时均在场,未提出异议。随后,严锐的家属找到部分群众在该合同上签字,王文兴、王林也在该合同上签字,并加盖龙包村村委会公章。王文兴、王林、文德忠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该承包合同撤销。
9、梓潼县信访和群众工作局纪检员冉卫国失职失责问题。2013年11月19日,冉卫国在担任梓潼县原县委机关第十四党支部书记时,召开支部会议同意将未满一年考察期限的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该发展对象于2014年5月调离梓潼县,党组织关系仍在原单位。2015年5月,冉卫国召开支部会议,讨论同意该发展对象按期转正。冉卫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