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谢艳)记者日前从市纪委监委获悉,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近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从严治党要求,突出监督重点,强化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了一批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现将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涪城区金峰镇分水村党支部原书记李佑银骗取项目资金问题。2013年4月至9月,李佑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虚构事实,伪造资料等手段,骗取2013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第一批应急补助资金10万元。李佑银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涉案款物由司法机关予以收缴。
2.游仙区徐家镇安乐村八组组长刘晓红违反群众纪律问题。2012年至2013年,刘晓红在未组织公开竞标、未召开村民小组会议商议讨论的情况下,擅自将社集体4口堰塘发包。2018年10月,刘晓红在未经村民小组会议集体商议、未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情况下,擅自决定水稻制种修路项目的选址、路基平整等实施方案。刘晓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安州区千佛镇双电村原主任李军违规套取资金问题。2012年,李军利用职务便利,套取国家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的化债资金50万元,用于偿还个人债务。李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涉案款物由司法机关予以收缴。
4.三台县乐安镇工农村党支部书记赖志辉违规收费问题。2014年4月,工农村村民杜某在修建猪圈时,面积超过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赖志辉违规向杜某收取了现金3000元。赖志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物已退回农户。
5.梓潼县经开区幸福村九组组长史治全骗取安置补偿费问题。2017年11月,史治全在协助经开区棚户改造拆迁工作中,利用其审核户籍资料的工作便利,采取伪造户口本等手段使其儿媳李某通过拆迁安置补偿审核并违规领取安置补偿费12万元。史治全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涉案款物由司法机关予以收缴。
6.北川羌族自治县小坝镇上沟村党支部书记倪帮胜、村主任方鲳程工程建设监管不力问题。2017年4月,上沟村在实施涉农资金项目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过程中,倪帮胜作为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组长、项目实施管理人,方鲳程作为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质量监督小组组长、项目实施负责人,未认真履行职责,擅自将设计为钢筋混凝土结构的50立方米蓄水池建成为砖混结构,影响工程验收结算,导致蓄水池存在质量隐患,造成了不良影响。倪帮胜、方鲳程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涪城区石塘镇蟠龙村七组原组长刘兴洪工作中违反规定程序,乱决策、乱作为问题。2014年,蟠龙村七组经集体讨论决定对泉塘林堰塘精修并对附属沟渠进行硬化,资金来源为组员投劳折资9万元,财政奖补9万元。2014年10月25日,刘兴洪在未进行公开招标或议标的情况下,擅自违规决定与周某某挂靠的陕西汉康实业公司绵阳分公司签订建筑施工合同,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刘兴洪受到警告处分。
8.安州区乐兴镇黄桷村支部书记陈道吉、村主任邓定国、村原会计蒋显林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5年7月28日,黄桷村5组低保人员王某某死亡,具体负责民政工作的时任村会计蒋显林未及时向镇民政办上报死亡数据。2015年至2016期间,黄桷村开展城乡低保民主复核评议等多次动态管理工作中,蒋显林未将已死亡的王某某进行动态变更,支部书记陈道吉、村主任邓定国把关不严,导致王某某家人于2015年8月至2017年4月超领低保金3180元。陈道吉、邓定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蒋显林受到严重警告处分。超领低保金被追缴。
9.江油市双河镇分水岭村党总支书记付江、村委会主任李刚违反招投标规定问题。2015年3月,分水岭村书记付江、主任李刚受神华天明煤电一体化项目拆迁安置办委托,负责神华天明煤电一体化项目铁路区间线分水岭村段拆迁户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分水岭村村民委员会没有按照项目批复要求通过公开比选确定施工单位,直接指定××建筑公司为施工单位。付江、李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0.北川羌族自治县安昌镇石梯村主任谷明华工作失职的问题。2014年5月,谷明华未认真审核把关《石梯村享受计生奖扶人员表册》就签字盖章,上报镇政府,导致村民雷某某死亡后计生奖扶金仍然持续发放长达3年,共计4320元。谷明华受到警告处分。违规发放资金退回镇财政。
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以上典型案例,直接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啃食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背离以人民为中心的基本要求,严重破坏党和政府形象,全体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深刻汲取教训。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整治和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牢牢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纪律审查重点,县乡纪委要主动作为,紧盯重点人员、重点领域和重点问题,敢担当、敢碰硬,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