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5月 17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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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第三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值守“政风行风热线”——

补充医疗保险除起付线按50%比例报销

    本报讯(实习记者冯淋淋)市第三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近日值守“政风行风热线”,就市民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答复。

    一市民咨询:我是德阳的医保,之前在市三医院报销过。我买了两份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分别怎么报销?

    市第三人民医院工作人员回复:省内医保政策是根据参保地的政策,您的补充医疗保险可以在医院窗口上实行一站式结算。补充医疗保险跟基本医疗保险一样有起付线。在报销时,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除去1500元的起付标准,再进行50%的补充医疗保险报销。

    在医院窗口结算的时候有一张结算单,在上面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以及其他各类保险的报销额度都非常清楚。如果您还有疑问,可以到市第三人民医院医保科窗口咨询。

    一市民咨询:请问建档立卡贫困户在中医医院住院和在县内基层医院住院享受政策一样吗?

    市中医医院工作人员回复: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当地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后,基层医疗不能解决的问题就通过转诊。转诊需当地的医院确认,之后当地的卫健局要备案,转入我院后还要到市卫健局备案。如果手续齐备,在医院住院后先进入基本医疗保障,再进入大病医疗再保障,剩下的如果报不完,可以通过民政局方面的医疗救助等一系列措施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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