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1月 28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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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面落实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本报讯(陈振宇记者袁媛)今年起,我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3840元/年,超出国家扶贫标准3600元/年,实现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现行国家扶贫标准“两线合一”,全市脱贫攻坚低保兜底保障工作稳步推进。

    今年以来,我市全面落实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制度的合力,坚决守住底线民生。根据《四川省社会保障扶贫专项2018年实施方案》,我市聚焦2018年脱贫攻坚年度目标任务,结合社会保障工作实际,科学编制了《绵阳市社会保障扶贫专项2018年实施方案》,全面实施“低保兜底脱贫一批”,将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符合条件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农村低保实施政策性兜底扶贫,切实做到应保尽保。截至10月底,我市将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符合条件的3.58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农村低保实施政策性兜底扶贫,累计发放救助金7216.49万元。

    我市印发了《全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方案》,启动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了以财政供养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低保经办人员尤其是民政部门干部职工及亲属违规享受低保整治,并排查未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摸清农村低保兜底保障底数,及时同步完成低保、扶贫系统数据更新。

    此外,市民政局与扶贫、财政等部门密切配合,通过数据比对和入户走访,认真检查了低保兜底履行申请、审核、审批程序,落实公示、民主评议等程序,精准识别农村低保兜底对象,确保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人口都能获得救助,进一步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了“按户施保、按标补差、应补尽补、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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