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1月 8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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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啦!我市2018年度社保缴费12月18日截止

    本报讯(记者李桥臻)昨(7)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全省医疗和生育保险征缴数据省级集中交换平台建设的紧急通知》(川人社函〔2018〕965号)、省社保局《关于做好社会保险费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的紧急通知》(川社险办〔2018〕58号)通知安排,按照全省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工作进度安排,2018年12月20日至12月31日全省社保业务系统将暂停业务经办工作,届时将不能办理缴费业务。

    据了解,各参保单位在12月18日(其中,机关事业单位12月15日)前将2018年度的社会保险费足额缴纳到社保账户。本地未缴纳2018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个体参保人员应于2018年12月18日前,在签订的缴费代扣银行卡中预存足额资金或到各代收银行、社保大厅及时缴费,逾期未缴纳视为自动放弃,按全省统一的政策规定,逾期将不能进行补缴。

    目前,各地人社部门正积极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对政策调整变化情况的宣传力度,全力确保城乡居民尽可能在2018年12月18日前完成2019年度医保费的缴纳,主动提醒告知逾期缴费会对参保居民医保待遇产生重大影响。各级社保经办机构与代收、代扣征缴合作银行积极协调,确保各项征收到账信息在2018年12月19日前在社会保险业务系统内到账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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