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0月 11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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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委员建议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相关部门积极办理——

完善平台健全机制 打造高标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本报记者 袁媛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打造新时代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为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公共法律服务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完善。

    【提案聚焦】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期间,民进绵阳市委提交了提案《关于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建议搭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立完善省、市、镇、村(居)四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将公共法律服务延伸到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人才资源培养机制,提高专职法律服务人员专业素质;规范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运行机制,实现服务和管理规范化、标准化;落实公共法律服务经费保障机制,保证公共法律服务常态化、可持续。

    【跟踪问效】健全机制高标准进行打造

    针对提案提出的建议,该提案承办单位市司法局积极行动,迅速进行研究部署,结合委员的建议,从多个方面发力,不断加强了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今年初,市司法局确定在游仙、三台、梓潼、高新区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工作室建设试点,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搭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并积极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理论研究,将成果用于试点建设工作,探索制定了绵阳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规范、服务规范、运行规范,得到省司法厅充分认可并在绵阳规范基础上完善后上升为全省规范。目前,全市共建立市、县市区(园区)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4个,建立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116个,村居(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745个。

    在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人才培养机制方面,我市建立管理团队、专家团队、志愿团队、顾问团队,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在规范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运行机制方面,市司法局及时制定印发了《绵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绵阳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指导标准》《绵阳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规划》等文件,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规范建设和运行提供了保证。

    此外,我市出台了《关于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从制度层面破解了制约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人财物”等瓶颈问题;坚持硬件建设标准化、管理执法信息化,整体推进各项工作,努力打造高标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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