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6月 11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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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知局值守“政风行风热线”——

科技型中小企业需满足四基本条件

    本报讯(记者任露潇)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工作人员近日值守“政风行风热线”,就市民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一市民咨询: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市科知局工作人员回复:科技型中小企业要符合4个基本条件:一是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二是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三是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四是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一市民咨询: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流程有哪些?

    市科知局工作人员回复:企业根据评价标准先进行自主评价,看是否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认为符合条件的,可在科技部火炬中心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平台上注册登记企业基本信息,在线填报《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并提交,各省级科技管理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对企业填报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内容是否完整进行确认。内容不完整的,在服务平台上通知企业补正。信息完整且符合条件的,由省级科技管理部门在服务平台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企业,纳入信息库并在服务平台公告;有异议的,由省级科技管理部门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核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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