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6月 1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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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部门集中整治交通违法行为

校园周边乱鸣笛 罚款

    本报讯(柴雨晴 记者 黄小芹 文/图)考试月即将来临,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了解到,为减少噪音、为考生营造良好环境,交警部门近期开始在辖区学校周边,专门针对在校园周边鸣笛、逆行、闯红灯、不避让行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如图)。

    5月30日下午,交警直属一大队民警在绵阳中学周边巡查时发现,一辆小轿车驾驶员在绵阳中学高三校门口斑马线处鸣笛,执勤民警立即将其拦下,驾驶员李某某说:“前面的车行驶太慢了,我就习惯性地按了喇叭,也没太注意禁止鸣笛标志。”随后,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告知驾驶员,临近考试要为考生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据介绍,城区禁鸣喇叭区域为:一环路以内及周边居住集中区;绵兴东路、临园路、剑门路西段及周边居住集中区;各学校周边道路。

    民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在高考期间,校园周边禁止鸣笛,乱鸣喇叭将会被罚款。

    ●相关链接

    1.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65条第9项之规定,将被处以罚款20-50元的处罚。

    2.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65条第11项之规定,将被罚款20-50元,并记3分。

    3.机动车逆向行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66条第4项之规定,将被罚款50-100元,并记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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