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教育园区的西园新居公租房小区
本报讯(记者赵烨/文任露潇/图)昨(24)日,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为帮助住房困难家庭解决居住问题,我市新推出500多套公租房源。各区(园区)住建局将辖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资料上报市住房保障中心的截止日期为7月31日。
据市住建局住房保障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2014年7月,我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正式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两房”并轨,进一步扩大了保障范围,降低了申请准入门槛,简化了审批流程,体现了更加便民惠民的宗旨。
2016年,我市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停止新建公租房。该负责人表示:“根据2016年前我市城区已开工建设公租房规模情况,于2016年10月城区也就没再接受新的申请。”从2017年起,我市便主要以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领取租赁补贴家庭通过在市场上租赁房屋解决市民住房困难问题。
“目前,经初步统计,在将2016年及以前年度轮候家庭全部配租后,目前城区还有未配租房源有西园小区300余套、西园新居200余套。”该负责人告诉记者,这500余套房源已正式向市民供应。另有其他公租房小区原已承租家庭退出房源现正在清理中,待清理核实后在选房前予以公布。
据悉,我市对公共租赁房保障对象、申请条件为:家庭年收入8万元及以下,单身居民年收入4万元及以下,在中心城区及周边区域乡镇无私产房或私产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6平方米的,均可申请我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而根据个人情况不同,公租房租金也有所不同。例如租住西园新居公租房,城镇居民每月3.5元/平方
米,农村居民每月3.0元/平方米,享受国家低保或一二级残疾人员租金可减免20%。
此外,因目前城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有限,在规定受理时间内,如申请家庭数大于可供配租房源数时,在配租选房时将会有部分申请家庭无法成功配租。各区(园区)住建局须在7月31日前将本辖区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资料上报市住房保障中心,逾期将不再接受申请资料。申请人可向各区(园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咨询政策和本辖区的申请截止时间。
该负责人表示,按照国家相关政策,以后符合条件的家庭,主要以发放租赁补贴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