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月 5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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肩负新使命 迎接新挑战

——绵阳市监察委员会诞生记

    □ 本报记者 李灵越

    2018年1月4日,绵阳最高气温7℃。凛冽的寒风,吹不散绵阳广大干部群众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快构建良好政治生态的决心和干劲。

    这一天,绵阳市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

    上午11时许,一块印有“绵阳市监察委员会”的崭新牌匾被协力悬挂在市政府门前。

    简单几字,却意义非凡:绵阳市监察委员会的正式成立,标志着绵阳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重大成果,更是绵阳纪检监察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事件。

    改革试点 快速推进

    时间回溯到去年11月,绵阳抓早动快,主动对标中央、省委部署要求,迅速吹响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集结号!

    11月20日,党的十九大闭幕不到一个月,市委召开常委会议,审议绵阳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的实施方案,成立绵阳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如何确保试点工作高效、高质量推进?

    绵阳的做法是: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当“施工队长”,既挂帅又出征;纪委履行专责,牵头抓总、统筹推进;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对照“施工图”,倒排工期、细化任务。两个月不到,完成人员转隶、机构调整等重点任务,确保了试点工作落地见效。

    按照省上要求,各市县在近期召开的人代会选举上一级人大代表时,将选举市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列入议程。

    昨(4)日,在市委党校召开的绵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就到了这个时间节点。

    “就在今天,人代会选举产生第一任监察委员会主任,这是全市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市人大代表胡蓉激动不已,她表示,能够亲自参与和见证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是一次难忘的经历,自己深感荣幸。

    8时58分,随着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举投票开始。与会代表手拿经过仔细斟酌的选票,迈着稳健的步伐,依次走到票箱前,投下了自己庄严而神圣的一票。

    9时27分,大会公布计票情况,宣布选举结果:马骏同志当选为绵阳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会场上响起了一阵阵热烈的掌声。这掌声,是信任,更是期待。

    (下转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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