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 6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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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值守政风行风热线——

商品房销售必须明码标价

    本报讯(记者张霂语)近日,市发改委值守政风行风热线,就市民提出的降低企业成本、商品房销售规定、教育收费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一市民咨询:价格管理部门在减轻企业负担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市发改委值守工作人员回复:为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市发改委相继开展了涉企收费和中介服务收费、医药、钢材砂石、教育、电力、旅游、商品房销售等专项检查,查出价格违法案件147件,并进行了相应的处罚;发挥发改系统12358投诉举报平台作用,受理各类咨询举报5891件,办结率100%:加大宣传力度,通过设置宣传栏、街头宣传等形式广泛开展政策法律宣传,不断规范价格行为;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自觉维护价格秩序。

    一市民咨询:请问商品房销售价格有哪些规定?

    市发改委值守工作人员回复:

    近期我们正在对商品房销售价格进行专项检查,商品房销售价格不属于政府定价范围,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必须明码标价,实行一套一标价。

    一市民咨询:请问教育收费相关政策和标准有哪些?

    市发改委值守工作人员回复:政府对教育收费都制定了相关政策规定。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实行政府定价,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属市场调节价,由幼儿园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规定合理确定,但必须进行收费公示。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已实行全免费就读,公办高中与民办中小学收费属政府定价,民办学校的收费按绵阳市发改委、绵阳市教体局《关于调整绵阳城区民办学校收费标准的通知》等文件执行,必须进行收费公示。相关文件在政府网站以及相关学校都可以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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