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文宇)11月17日,交警部门发布《关于空气重污染期间实施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其中,当绵阳发布空气重污染预警时,交警部门将根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级别,对本市行政区域道路对应实施机动车临时尾号限行等措施。
记者了解到,根据《绵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版)》,城市预警由低到高顺序依次为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一旦发出预警,交警部门将从预警公布次日零时起实行交通管制措施,预警结束次日零时起恢复正常交通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车辆以及新能源汽车、公共汽车、长途客车、出租车(网约车除外)、校车、拉运鲜活农副产品车辆等不受限制。
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机动车尾号限行只是临时交通管制措施,根据我市的情况,遇到橙色、红色预警的时间非常少,不会影响市民正常生活。
具体措施:
空气重污染蓝色预警和黄色预警
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工作日6时至22时,国一、国二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柴油车禁止在中心城区一环路(不含)以内道路上行驶。
空气重污染橙色预警
工作日内,在涪江西岸二环路以内(不含二环路)、涪江东岸科学城和游仙区城区(含小岛、东原香屿、桃花岛和游仙经济试验区)以及安州区花荄镇范围内,对机动车实行尾号轮流限行管理措施,即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倒数第一位的阿拉伯数字为1和6的周一限行、2和7的周二限行、3和8的周三限行、4和9的周四限行、5和0的周五限行。
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
在涪江西岸二环路以内(不含二环路)、涪江东岸科学城和游仙区城区(含小岛、东原香屿、桃花岛和游仙经济试验区)以及安州区花荄镇范围内,对机动车实行尾号单双号限行管理措施,即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倒数第一位的阿拉伯数字为1、3、5、7、9的双数日禁止通行,为0、2、4、6、8的单数日禁止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