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0月 20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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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值守“政风行风热线”——

商品房每100平方米居住面积配一个机动车停车位

    本报讯(实习记者 张霂语)市住建局、市规划局近日值守“政风行风热线”,就市民提出的如何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如何管理停车位配套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一市民咨询:停止申请公租房后,如何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市住建局工作人员回复:根据现行政策,2016年停止新建(含购买、长期租赁)公租房,现在采取发放租赁补贴的方式来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今年6月9日,出台了《关于绵阳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有关事项的通知》。1人家庭年可支配收入2.5万元以下(含2.5万元);2人在4.5万元以下(含4.5万元),3人在6万元以下(含6万元),4人及4人以上在7.2万元以下(含7.2万元),且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在18平方米以内(不含)的低收入家庭、新就业大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就可以在户籍或者工作单位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补贴标准有两种,一是家庭成员中有享受我市城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每月每人每平方米补贴12元;二是其他一般家庭,每月每人每平方米补贴10元。

    一市民咨询:我们小区停车位有点少,规划局如何管理停车位配套?

    市规划局工作人员回复:为合理确定停车位配建标准,我局参考国内诸多城市机动车停车位配建要求,结合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现状及城市建设实际情况,组织专家多番研究、论证,在《绵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版)中明确了商品房机动车停车位按1个/100平方米居住面积的配建标准进行规划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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