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8月 21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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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000余万元

5人犯罪团伙“被端”

    本报讯(缑宝林 记者 陈荣)绵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近日通过缜密侦查,成功打掉一个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达2000余万元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某、罗某等5人。

    多年以来,王某和罗某往返成都、绵阳两地从事手机销售生意,生意一直比较平淡。2015年后,两人为了生意有起色,便借用他人公司资质,获得了从某国有大型公司低价购进手机的权限,后来生意日渐兴旺起来。两人从该公司购进手机得到大量增值税专用发票,因对外销售时,很多消费者不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两人手中便留下了很多“富余票”。根据国家税收政策规定,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必须从开具之日起一定的期限内向税务部门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逾期不得抵扣。两人为了不让进项税额利益“损失”,进而获取更多利润,在中间人介绍下,萌生了给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念头。

    2015年底以来,两人为获取高额非法利益,通过中间人介绍与接受虚开的下游企业串通,以虚构货物交易、制造虚假销售合同和银行资金往来等资料信息的方式,制造存在真实交易的假象,以此逃避税务部门监管。两年来,指使财务人员刘某共向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多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000余万元,造成国家税款大量流失,两人每次收取票面金额2%左右的开票费,共非法获利40余万元。

    今年5月,我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与市国税稽查局通过大数据分析比对碰撞,发现了王某、罗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异常行为。经过公安机关缜密侦查,将其团伙成员全部抓获,王某、罗某被批准执行逮捕。在逃的中间人李某也迫于强大压力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8月15日,该案已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链接

    什么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什么情况下构成犯罪?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虚开的税款数额在10000元以上或者致使国家税款被骗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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