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7月 20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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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取得初步成效

构建“天蓝、地绿、水净”生态环境

    本报讯(记者 李灵越)今年以来,我市全面推行主要河湖市级河长工作推进机制,以“河长制”为主抓手,全市760条设立了河长的河段、1014座湖库,在上千名各级“河长”“巡河员”的管制下,河流治理做到建管并重、多级联动、各方共守,有效改变了治理前垃圾堆积、污水排入、河道淤积等现象,部分河道整治初见成效。

    根据《绵阳市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方案》,我市成立了市委书记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任副组长,市四套班子有关领导为成员的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涪江等8大主要河流及流域内大中型湖库河长担任者均为市领导,全部实行双河长制,分别确认了主要河湖市级河长联络员单位,分级分段设立了由同级党政主要领导担任河长。

    目前,我市已完成了全市河湖名录统计工作,并在全省率先将湖库、渠道纳入河长制工作治理保护范围,12座重点湖库均明确了市级河长负责。根据河湖自然属性、跨行政区域情况,全面启动“一河一策”“一湖一策”方案编制工作,有针对性地制定了“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提出了目标清单、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等4张年度工作清单,形成“1+4”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模式。

    在全面落实河长制过程中,我市坚持以源头治理为核心,加大环境执法力度。通过采取水务警务、环保警务联合执法,加强黑臭水体整治、水污染防治、非法采砂取石等破坏水体环境和河道行洪安全行为执法力度。今年以来,全市共清理整治非法采砂行为10起,关停排污单位64家、停业整治46家、限时整改118家。

    与此同时,我市深入开展水生态修复,着重完成涪江科光一级电站至二桥下游段、涪江右岸绵阳城区涪江三桥至南山大桥、涪江左岸东方红大桥到芙蓉溪汇口段河道岸线整治,河道岸线生态修复工作。

    此外,我市还在全省率先探索水环境保护社会化机制,组建了河湖管理协会,落实河道群众管护“会长”,依托村(居)民自治公约,规范排污水、倒垃圾等行为,形成了自我教育、自我维护、自我治理的河湖管理群众工作机制,全力构建“天蓝、地绿、水净”的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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