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5月 3日 星期
当前版: 001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一季度全市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3930元 同比增加336元

    本报讯(杜烨 杜芳 记者 李灵越)记者日前获悉,经国家统计局四川调查总队认定,一季度,我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30元,比去年同期增加336元,增长9.4%,增幅高于全国1个百分点,与全省持平。

    据了解,一季度我市农民收入实现“开门红”,主要得益于全市上下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稳步推进农村改革,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着力培育新产业新业态,确保了农业农村经济形势稳中趋好。

    工资性收入稳定增长。由于脱贫攻坚、新农村建设深入推进,农业项目投资持续增长,加之建筑业、餐饮行业回暖,为农村居民就近务工提供了更多机会。一季度,全市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1914元,同比增长9.7%。

    经营净收入保持增长。农业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主要粮食、蔬菜和其他经济作物价格及产量稳定,生猪价格虽比去年同期有所下降,但出栏略有增长;新业态特色乡村游发展态势良好,乡村旅游热带动以交通运输、批发零售、餐饮等为主的第三产业收入持续增长。一季度,全市农村居民经营净收入1341元,增长5.8%。

    财产净收入增收势头强劲。一季度,全市农村居民财产净收入114元,增长24.9%,这主要得益于土地流转不断加快,带动了土地租金和红利收入的增加;乡村旅游兴盛,租住农家屋日益增多,加快了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农村居民金融资产不断增加,储蓄存款余额增长,带动利息收入相应增长。

    转移净收入较快增长。农村低保线与贫困线提前实现“两线合一”,一季度实际支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5647万元,增长23.1%。支付农村抚恤金1395万元,增长14.3%。提高了大病住院救助比例及封顶线,减轻了贫困家庭的医疗负担。补助新农合医疗总费用3.4亿元,同比增长27.6%。一季度,全市农村居民转移净收入561元,增长14.6%。

上一篇  下一篇
#article-pretitle#~~~#article-subtitle#
#article-pretitle#~~~#article-subtitle#
#article-pretitle#~~~#article-subtitle#
#article-pretitle#~~~#article-subtitle#
#article-pretitle#~~~#article-subtitle#
#article-pretitle#~~~#article-subtitle#
#article-pretitle#~~~#article-subtitle#